国鑫恪守八大服务承诺:
答复咨询详尽化 技术资料共享化
技改方案无偿化 配件配送快捷化
整机保修专业化 远程诊断实时化
响应报修急救化 征询意见常态化
全方位、全天候做好修前、修中、修后及相关延伸服务,确保客户安享国鑫无微不至的关怀。
一、施修技术承诺
1、严格执行内燃机车检修工艺范围及技术标准进行施修,满足客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技术要求。
2、机车在检修过程中除恢复规定尺寸外,保证柴油机、电机、传动、电器、制动部件的电气、机械性能优良,达到铁道部验收标准。
3、机车验收委托局驻段验收员按铁道部颁布的验收标准验收,或贵我双方共同验收。
4、检修后的内燃机车,我方可为贵方填写完整的机车履历簿、提供机车检修的技术数据及更换破损大部件的记录。
5、保修期内大型配件年故障率为零,小型配件故障率调车机车不高于1.5/千小时,路用机车不高于1.5件/十万公里。
二、保修服务承诺
1、修后无偿服务范围:本公司承修并在保修期内的整车、配件。
2、保证机车检修时限:中修40天,大修60天(或双方另行约定),如每超时一天,贵方可对我方处以总标的额1‰的罚金。
3、无偿保修落实机制:机车、大部件修竣验交起算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贵方可留置总标的额5%(可另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落实无偿保修机制的主要手段,保修期满无异议一次性付清。
4、无偿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我方检修、试验、装配及设计、改造而产生的故障一律由我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5、应急实时技术支持:遇有机车运行中临时故障,贵方可电话告知我方故障现象,在本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故障应急处理办法,排除故障,恢复机车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影响,事后经评估决定是否现场修复。
6、修后质量常态跟踪:对我方承修的机车、配件质量做到征询贵方意见和检修质量、服务质量自我跟踪考核常态化。
7、保修响应服务模式:本公司设专门服务电话:13933636356,固话/传真0335—7651063接收报修信息,启动响应机制。如机车出现质量问题,可电话报修,本公司确保机车在短时内恢复使用。
三、营销服务承诺
1、详尽答复技术咨询:贵方技术咨询于我方时,我方指派相关技术人员给予详尽答复,直至贵方满意为止。
2、共享我方技术资料:我方持有的公开技术资料,可采用电话、传真、书函以及电子邮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贵方共享。
3、无偿提供技改方案:贵方需加装改造,我方可提供初级方案;如委托我方施工,贵方可享受我方无偿设计。
4、配件代购配送快捷:本公司常用配件齐全并掌握充足供货网络,可向贵方提供配件代购、快捷配送服务。
5、远程诊断实时支持:非我方承修的机车、配件故障时,我方可提供实时远程诊断、技术指导,贵我双方协力排除故障。如必要,直接到达现场服务。
6、承担机车维护外协:为贵方机车日常巡检、临修、碎修、小辅修提供协作服务,保障机车随时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相关固资设备占用率及日常维修费用支出。
四、设立技术支持及修后服务机构
1、公司配置工程师、技师、专修工龄20年以上的员工,设立技术支持及修后服务机构,保证优质专业服务。
2、明确职责义务。⑴提出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总体目标和执行策略;⑵就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听取技术支持项目组汇报,并做出决策;⑶协调技术支持项目组与用户各方的关系。⑷制定售后服务计划、监控服务过程、保证服务质量,定期向公司汇报。⑸技术支持热线提供的直接技术支持及远程诊断与指导。⑹组织技术支持人员完成整个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阶段的任务。
五、质量保证体系
检修范围及执行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铁道部颁或认证的大中修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检修。
质量保证体系简介
1、建立了检修工作标准82项,做到质量管理责任到人。有:检修主任工作标准、检修管理副主任工作标准、检修生产主任工作标准、配件质检员工作标准、电器质检员工作标准、柴油机解体总组装质检员工作标准、柴油机附件质检员工作标准、走行质检员工作标准、电机质检员工作标准、中修技术员(工程师)工作标准、小辅修技术员(工程师)、探伤技术员(工程师)工作标准、配件技术员(工程师)工作标准、配件调度员工作标准等。
2、建立了检修质量监控制度42项,形成完善质量监控机制。有:关于落实机检[1996]13号文件(简称220)、配件测试中心管理办法、中修机车质量分析制度、中修机车作业过程表分析制度、中修交车工长作业标准、轴承检测管理办法、机车中修生产过程管理制度、机车检修工作评定办法、机车行修质量控制办法、机破临修考核奖励办法、配件防护管理规定、机车配件不落地和防护制度、检修机车的“零公里”检查制度、机车质量控制检查办法等。
3、严格执行部颁验收规程,形成零部件检修过程验收和落成后部件机能试验验收质量把关质量控制系统。
六、温馨提示
1、 承修机车的服务承诺期限自通过验收之日起生效,日期以双方正式验收合格证记载日期为准,您接受服务的凭证为贵我双方正式验收签字的合格证。
2、产品的保修服务期限:整机保修一年,大部件保修一年。
3、请您妥善保管贵我双方共同签字的验收合格证,并在每次接受服务时务必出示。如您不能出示或所记载的信息与故障机车、配件不符合,或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该故障机车、配件将不享受保修期内的免费服务。
4、机车、配件中修均有可能发生大型配件超范围(超修程)修,机车大、中修的加装改造项目需另行计费。具体提示如下:
⑴ 超修范围不包括大修、小修机车,不包括大修配件。
⑵ 在中修过程中除另计价配件外,贵方需要更换符合中修技术标准的一切配件均应贵方负担费用。
⑶ 在检修过程中,凡更换的另计价配件必须经贵方负责人检查,鉴定同意后方准纳入另计价费用。
⑷ 凡在检修过程中,经检查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配件,原则上必须更换,如贵方不同意更换时,由此配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贵方承担(包括扩散后果)。
⑸ 另计价换下的配件,贵方需要回收残值时,由我方封存,机车落成后可以随车带回。
⑹ 由贵方提出的加装改造项目,由贵我双方协商后另行计价。
⑺ 机车入修理厂时,贵方自行拆下及丢失与非正常损坏的配件另行计价。
⑻ 机车入修理厂时,贵方自带的其他配件另行计价。
5、以下情况不在免费服务范围内:
⑴ 已经超出免费保修期限的;
⑵ 在保修期内经非本公司或授权的服务人员(包括买方)对故障处所事前作过修理、改动、改装或拆卸的;
⑶ 涂改贵我双方签字的验收合格证或该证记载的内容与产品本身不符的;
⑷ 未按机车、配件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⑸ 人为引起的损坏;
⑹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⑺ 不对用户的特殊、意外或间接损失负责;
⑻ 贵方购买二手机车、配件时,如销售方向您作出一些超出本承诺以外的其他承诺,请您向销售方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销售方对这些额外的承诺负责,我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⑼ 为了贵方的利益,避免维修等待时间,本公司服务机构可视情况,采用产品更换方式处理的故障属于保修范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间不超过两次的此类更换应视为维修,且更换后保修期限不另作延长。如果贵方不同意此方式,请务必要求对原产品进行维修而非更换;
⑽ 非免费上门服务,由贵方承担产生的交通运输等费用;
⑾ 不提供任何升级服务;
⑿ 在贵方报修时,请务必留下方便与您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维修事宜;
⒀ 超出免费保修服务范围的,您可选择有偿服务;
⒁ 除非本保修服务承诺中明确表示,我方不做任何其它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⒂ 在免费保修期内,我方拥有更换后的故障件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⒃ 本承诺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服务、购买及使用的机车、配件。如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执行。
秦皇岛市山海关国鑫机车大修有限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有最终解释权。